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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扶持“转型项目优势企业” 实施方案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晋中市扶持“转型项目优势企业”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晋中市扶持“转型项目优势企业”实施方案》已于2017年1月12日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

晋中市扶持“转型项目优势企业”

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项目和企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实现“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奋斗目标,经研究决定,对全市“转型项目优势企业”进行扶持培育、发展壮大,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党代会总体部署,紧紧抓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加快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重大机遇,全面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转型和优势两个特征,按照“龙头引领、动态管理、梯度培育”实施路径,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加快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转型项目和优势企业,打造一批占据行业领先地位的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构建晋中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提升晋中支柱产业竞争力和话语权,为“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动力支撑。

(二)实施原则

——市级统筹。通过市级领导帮扶、专业化项目部代办、动态管理等举措,强化市政府对“转型项目优势企业”策划、培育、引进、落地、建设等全过程要素资源供给的统筹调度。

——县为主体。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转型项目优势企业”服务主体,全力承担扶持转型项目和优势企业各项服务、保障和政策落实任务。

——部门联动。市、县两级相关部门根据“转型项目优势企业”要素资源集聚保障协调议定的各类事项,按照业务服从原则,进行会商协调,保障要素供给,破解推进难题。

——企业主责。各类企业法人承担“转型项目优势企业”建设主体责任,要积极发挥主动性,强化团队建设和企业管理,用好用足各级政府倾斜政策,推动转型项目和优势企业尽快见效。

(三)目标任务

总目标:通过滚动扶持、动态调整,到2019年底,落地、建设、投产100个左右,总投资达到千亿元以上,对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转型项目;发展35户左右,总产值达到千亿元以上优势企业,成为大优强的“行业领头羊”和创新型的“科技小巨人”。“转型项目优势企业”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20%以上,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40%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产值占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比重超过50%。企业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拥有量得到全面提高,企业省级以上技术中心数占全市50%以上。

具体目标:

千亿投资转型项目,主要扶持省市确定的重点工程。一是开工建设10个以上总投资超过50亿元的引领性项目;二是引进落地30个以上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三是投产达效60个总投资5亿元左右的潜力项目。2017年启动61个。

千亿产值优势企业,从现有企业中筛选37户优势企业进行培育,滚动微调,持续扶持。一是扶持发展5户左右100亿元产值以上的“领军企业”;二是加快推动10户左右50亿元以上产值的龙头企业;三是培养壮大20户以上10亿元左右产值,且年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2倍以上的成长性企业。

二、扶持政策

(一)强化政策落实和争取

1.严格落实现有政策。按照《山西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晋政发〔2016〕64号)、《晋中市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若干政策措施》(市政发〔2016〕33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金融创新促进“六大发展”的意见》(市政发〔2015〕53号)等文件政策规定,积极支持“转型项目优势企业”享受有关产业基金、土地供给、技术创新、技能人才培养、转贷应急资金、大用户直供电、配套企业标准厂房建设和公租房供给等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帮助争取优惠政策。落实好省政府新设立的10亿元专项技改资金等国家和省相关专项扶持资金计划,重点支持和帮助“转型项目优势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入选评审、批准下达等全过程的对上争取工作。市县两级要在现有相关专项资金中按比例配套扶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农委,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优化投融资服务

3.推动银企常态合作。市发改委牵头,建立经常性的银企信息交流和合作制度,每年组织2-3次“转型项目优势企业”银企对接会。开展融资培育活动,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与产品,有效增加信贷投入,确保贷款优先满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

4.设立专项引导基金。在用足用好“省促转型增动能投资基金”基础上,市政府设立“促转型增动能投资基金”,2017年政府投入1亿元(首期投入5000万元),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跟进投资、并购重整等投资方式,重点针对“转型项目优势企业”的招商引资、技术改造、产业链延伸、配套项目落地、成果转化、并购重组、创优品牌等,进行管理与增值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

5.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市财政安排初始规模为1亿元的专项资金,以资本金形式注入晋中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决策、防范风险”原则,选择驻市各金融机构为合作银行,使其单笔担保能力突破5000万元,为“转型项目优势企业”进行融资担保。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

6.用足用好应急周转金。市政府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优先向“转型项目优势企业”倾斜,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银行信贷条件、生产经营正常、贷款即将到期但足额还贷出现困难的“转型项目优势企业”,提供短期资金周转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农委、财政局、发改委、中小企业局

(三)推进质量、品牌和标准化战略

7.开展质量管理。以晋中市“市长质量奖”、“精益管理和标准创新分级评定管理”为抓手,支持“转型项目优势企业”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和精益管理模式。依托现有国家和省、市级检验中心,为“转型项目优势企业”提供优质检验服务“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8.创建知名品牌。鼓励“转型项目优势企业”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省名牌产品创建工作和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重点培养一批为大品牌服务、为大品牌提供零部件的知名品牌。针对性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满意度调查、品牌设计创意、品牌创建咨询评估等服务,大力提升“晋中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

9. 提升产品标准。帮助“转型项目优势企业”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鼓励组织发布执行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帮助“转型项目优势企业”产品标准提升为全省乃至国家、国际标准,加快构建标准体系,增强行业话语权,推动“晋中制造”迈向“晋中创造”。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四)鼓励重组整合和以商招商

10. 鼓励企业重组整合。市政府通过“促转型增动能投资基金”,每年重点支持3—5个“转型项目优势企业”所在行业,尤其是食品、玻璃器皿、液压等特色产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一批落后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特色鲜明的地标产业和地标企业。

责任单位:市农委、经信委、发改委

11.引导组建营销集团。市政府通过“促转型增动能投资基金”,每年重点引导2—3个“转型项目优势企业”所在行业组建区域性营销集团,按照“一个实体经营、一套机制联结、一个龙头引领”基本思路,发挥政府、行业协会和“转型项目优势企业”三方优势,组建专业化、区域性营销集团,形成紧密型利益关联体和经营实体。

责任单位:市农委、经信委、发改委

12.鼓励企业以商招商。“转型项目优势企业”要针对自身扩规扩产、技术改造、产品升级等进行定向招商,不断壮大自身实力;以“飞地经济”模式进行产业和配套项目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点菜式”招商,提升带动性和辐射性。对“转型项目优势企业”投资新建或扩建产业类项目,市政府比照新引进招商项目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投促局

(五)实行甲控(供)机制

13.建立产品名录库。市经信委牵头,建立晋中市“转型项目优势企业”产品名录库,并定期公布,切实推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重大自主装备首购首用等政策落实。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14.加强甲控(供)管理。推动“转型项目优势企业”产品甲控(供)管理。对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的“转型项目优势企业”产品,原则上实行甲控;其他类型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涉及的“转型项目优势企业”产品,原则上实行甲供。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经信委

(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15.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在“转型项目优势企业”中率先完善电力交易规则,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和范围。以“转型项目优势企业”所属产业园区为试点,建设以增量配电网为主的园区型区域电网,2017年至少在一个工业园区成立售配电公司。推动“转型项目优势企业”中煤、电与高载能企业联姻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

16.搭建物流联动平台。市政府搭建协商平台,推动中鼎物流等企业与“转型项目优势企业”产业联动发展,鼓励“转型项目优势企业”改造业务流程,分离外包物流业务,释放物流需求,降低物流费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七)强化人才支撑保障

17.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激励机制。比照《晋中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县(区、市)自主制定人才引进政策,探索建立严格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机制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人才激励机制。对“转型项目优势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一事一议,给予经费支持、安家补助、子女就学、家属就业、住房医疗保障等“一条龙”服务。对“转型项目优势企业”中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给予5—30万元项目资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机制

市政府建立、完善和落实“五个机制”,确保“转型项目优势企业”加快推进。

(一)建立市级领导帮扶机制。

结合市级领导联系县制度和领导分工,将“转型项目优势企业”归口分解,由市级领导负责领办。市级领导要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协调所领办“转型项目优势企业”招商、审批、建设和竣工投产等各个阶段需要市级及市级以上协调解决的问题。各县(区、市)主要领导领办区域内“转型项目优势企业”。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经信委,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每年9月底,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筛选推荐上报的“转型项目优势企业”进行会商审定,要求入选项目和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制定“成长三年行动计划”,并进行绩效评价、实行动态管理、畅通进退出机制,保持“转型项目优势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转型项目优势企业”成长三年行动计划要细化到项目和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地均产出率、产业集中率、土地集中利用率和吸纳就业等指标的预期目标及完成举措,经上级公司和董事会同意后,作为“一号工程”强力推进。对逾期不能开工、建设进度过慢、没有特殊原因完成年度计划不到80%或违反有关规定骗取优惠政策的,取消“转型项目优势企业”资格,同时限期追回其它已享受的政策优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各县(区、市)人民政

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立要素资源集聚保障协调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市发改、经信、国土、环保、财政、投促、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市重点办、市企业(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以专题会形式进行协调,原则上在每年四季度和二季度召开,分别集中研究下一年度和后半年项目要素配置事宜。各县(区、市)政府要预留足够的要素指标空间,确保要素资源向转型项目倾斜。各职能部门坚持“指标预测在前、方案制定在前、主动衔接在前”的前置管理模式,及早介入协调、研究要素需求,主动协调会商政策需求和突出问题。承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议定事项。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经信委、市直相关要素保障部门,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完善服务企业(项目)常态化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入企帮扶”活动,真正帮助项目解决具体问题,在项目一线培养和锻炼干部,市政府按照“专业化人员、专业化培训、专业化服务”思路,结合晋中实际,组建实体型的服务企业(项目)专业化团队。一是成立“晋中市服务企业(项目)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从经信委内部整合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服务企业(项目)工作;二是成立“晋中市企业(项目)服务中心”,“中心”下设若干个项目部,项目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从市直经济部门处级干部中抽调,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实行企业化管理,明确任期目标,绩效结果与激励机制挂钩,常驻企业(项目)单位,切实为企业(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各县(区、市)比照市里成立服务企业(项目)办公室,设在经信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和政策落实等工作。

完善问题解决常态化工作制度。将服务企业(项目)情况,列为月度县(区、市)长例会固定议题,推动各类问题排查梳理和定期通报解决。将服务企业(项目)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加强检查考核。

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编办、市发改委、经信委等有关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落实“13710”工作机制。

市政府对《实施方案》中安排的工作任务要逐项方案化、项目化、举措化,任务分解将列入政府督查工作重点,纳入“13710”电子督办平台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涉及“转型项目优势企业”的重点项目、企业技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市发改、经信、投促部门要加快建立督办系统,与市政府“13710”督办系统实现对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经信委、投促局

附件1:晋中市2017年转型项目名单

附件2:晋中市2017年优势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