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因应疫情防控要求,为保证2021年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补充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评人选,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分别由各县(区、市)人社局及工信局、市直主管部门推荐并开具推荐函。开具推荐函后,由申报人员将申报所需材料报至各县(区、市)工信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把关后,由以上部门统一集中报送至市工信局人事科。
各级单位职称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审核责任,将符合条件的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参加评审。
报送材料时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二、申报时间
现场收审材料时间为11月15日至1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具体安排:
报送时段 | 单 位 |
11月15日 | 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 |
11月16日 | 平遥县、昔阳县、寿阳县 |
11月17日 | 介休市 |
11月18日 | 祁县、灵石县、太谷区 |
11月19日 | 榆次区、开发区 |
11月22-24日 | 市直单位(请各单位提前预约) |
11月25-26日 | 资料补报 |
请各单位提前电话预约具体报送时间及申报人数,未电话预约的现场不受理。
三、申报地点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612室(榆次区顺城街85号晋中市政府南区)
预约电话: 0354-2639519/2639060
四、《晋中市工程师任职资格综合考(评)表》填表注意事项
《晋中市工程师任职资格综合考(评)表》按照附件表样的要求进行填写,注意:表格不可擅自变更、加行,相关项目无填写内容的要填“无”,不可有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