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jz-jxw-2021-0003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1-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0年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工信运发〔2020〕128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工信局各相关科室、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0〕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山西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0〕71号)、《晋中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晋中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办发〔2020〕52号)的要求,市工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2020年晋中市工信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0年11月24日

 




2020年晋中市工信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晋中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0年晋中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晋中市工信局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三月底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中。深刻汲取太原台骀山,“10.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坚决遏制

1.紧盯重点场所。汲取事故教训,对照市安委办《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市安办发〔2020〕45号)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备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工信局、局相关科室及相关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治理。

2.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人员物流集中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错时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设施、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铺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大火灾防控力度,重点组织对重要建筑物开展排查检,全面降低火灾风险。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

3.压实主体责任。针对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应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持续深化“风险自制、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培养相关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单位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积极鼓励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高其防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二)全力预防、排查

1.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人员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用作隔热保温层,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

4.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

5.建筑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6.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7.是否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

8.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未与周围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情况。

9.窗口、阳台处是否违规设置金属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障碍物;建筑物排烟外窗是否封堵,是否在建筑扑救面设置广告牌等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0.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并运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会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时间部署

(一)部署发动阶段(11月25日前)。各县(市、区)工信局、局各相关科室及相关企业实际认真研判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分别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全面启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县(市、区)工信局、局相关科室及相关企业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勢,立即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形成合力。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治理等机制,形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合力。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职、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要积极配合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和消防部门对本企业内涉及的人员密集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各县(市、区)工信局、局相关科室及相关企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晋中市工信局安委办,12月起,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小结,2021年3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路       联系电话:2639527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