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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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6-2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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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发〔2021〕60号 关于印发《晋中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推进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5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工信发〔2021〕60号

各县(区、市)工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推进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1日

 

晋中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集中攻坚推进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进方案的通知》(市安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全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扎实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促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基础明显提升,管理进一步规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盯突出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通过集中攻坚,建立部门联动、市县联动的工作推进体系,推进我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不断提高,解决一批制约园区安全发展的问题,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合理规划布局,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实现我市工业园区安全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认真摸底梳理全市存量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根据整治任务要求和问题情况,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并狠抓落实,有力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基础。

(一)确定园区整治范围和责任单位。各县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内经各级政府、部门正式批复成立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专项治理工业园区清单,要明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牵头责任单位。

(二)建立完善责任体系。成立市、县两级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企业要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

(三)严格规划准入。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制定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制定“禁限控”目录,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禁止园区项目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要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19〕78号)要求,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企业分区。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园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四)强化重点领域环节管理。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性地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等措施,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园区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园区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对当前无法实施整体封闭化管理的园区,要创造条件优先对园区内高风险功能区实施封闭化管理。重点强化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深井铸造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

(五)提高应急管理和保障能力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两支队伍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县两级要成立由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责任部门组成的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建立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长效协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统筹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研究协调解决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治理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明确任务对象,分类分层推进。针对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分类分层推进,建立目标任务和问题隐患清单台账,逐一对照,落实整改。认真摸底全市存量工业园区情况,确定整治目标,分类施策。

(三)强化计划管理,督促工作进度。成立市、县两级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定重点整治目标,摸清园区现状问题,分解目标任务至各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相关责任单位定期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行动任务清单”、各项工作进度、问题解决情况和有关举措。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年终形成工作总结,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和整改治理等情况。

 

附件:1.晋中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协调小组

2.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1:

晋中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推进协调小组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各级各部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切实推动全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扎实完成2021年各项任务,决定成立晋中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崔雪波  市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张淑珍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马海山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英权  市工信局副局长

陈玉斌  市工信局副局长

刘学军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  静  市发改委发展改革服务中心主任

贾志礼  市委编办副主任

秦  晨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李  征  市能源局副局长 

刘  文  市科技局副局长

郭福生  市交通局副局长

彭  飞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彭姝宝  市住建局质安科科长

赵  军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陈  延  市工信局运行科科长

刘晓颖  市工信局节能科科长

贾杰峰  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科长

焦海军  市发改委工新科科长

李亮亮  市委编办县乡科科长

王  刚  市市场监管局特监科科长

魏晓东  市能源局科长

王志敏  市科技局科长

王晓飞  市交通局安全科科长

赵雅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队副队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节能科科长刘晓颖担任。


附件2: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任务责任部门进展情况
1要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市、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
2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两支队伍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园区管理机构、市、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
3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园区管理机构、市、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
4市级各有关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各县要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制定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制定“禁限控”目录,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园区管理机构、发改、科技、工信、商务、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市级各有关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各县禁止园区项目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园区管理机构、工信、科技、商务、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市级各有关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各县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园区管理机构、工信、科技、商务、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各县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企业分区。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园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园区管理机构、工信、科技、商务、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性地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等措施,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园区管理机构、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交通、住建按职责分工负责
9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各县园区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园区管理机构
10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各县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园区管理机构、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
11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各县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园区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园区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对当前无法实施整体封闭化管理的园区,要创造条件优先对园区内高风险功能区实施封闭化管理。园区管理机构、工信、科技、商务、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要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19〕78号)要求,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水平技改提升类项目除外),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要关闭退出;园区管理机构、市、县应急管理局
13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各县要重点强化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深井铸造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园区管理机构、市、县应急管理局
14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各县要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园区管理机构、市、县应急管理局
15要理顺陆港口岸安全管理体制,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严防失控漏管;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分类储存,严格限定危险货物周转总量。突出加强口岸区域安全监督,强化口岸、海关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综合保障进出口危险货物安全高效运行。园区管理机构、交通、商务、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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