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jxw-2021-0079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市工信投资发〔2021〕9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晋中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引导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投资发〔2021〕93号
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7号)规定,结合《晋中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2021年本)》(市工信投资发〔2021〕67号)文件,为做好2021年度晋中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引导资金奖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1.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或母公司须为晋中市内注册且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其他法人单位。
2.重点支持合资企业、出口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产品企业、典型示范性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效果显著的企业。
3.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申报。
4.申报创新能力提升奖励事项中的研究开发费用奖励还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⑴ 2020年实施了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认定为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规上工业企业;
⑵ 企业经营活动纳入市统计局统计范围,正常报送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数据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
⑶ 企业通过税务部门税务申报系统申报,且研发费用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
(二)申报项目
1.项目符合《晋中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2021年本)》专项奖励类要求。
本次申报的奖励事项专项名称为:
绿色制造推广——绿色制造专项
两化融合及信息化——两化融合贯标专项
两化融合及信息化——新基建项目专项
技术创新提升专项
2.奖励事项没有获得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申报审核程序
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按照项目属地原则,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报送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含承诺书)和印证材料。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严格现场审核和资料审查,出具项目申请文件和审核意见报送市工信局。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需随文上报单个奖励项目的县级审查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5。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承诺书):一式十份,需企业以及所在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审核无误后加盖骑缝章。
(三)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文件:须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所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单页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项目县级审查报告:一式两份,随文上报。
3.电子版:各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需将上报的所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承诺书)、各县(区)、晋中开发区经济运行部上报的申请文件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项目汇总表格式为EXCEL文档,资金申请报告和各县(区)、开发区经济运行部上报文件格式为PDF文档。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
附件:1.晋中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引导资金奖励项目专项申报联系人
2.晋中市工业技改专项引导资金奖励项目申报范围及具体要求
3.晋中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引导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
4.晋中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引导资金奖励项目申 报告编写要求
5.项目县级审查报告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1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