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jxw-2021-0079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市工信运发〔2021〕96号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当前及后四个月安全防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安全检查督导的通知
市工信运发〔2021〕96号
各县(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经济运行部、各有关科室、有关企业:
按照晋中市安委会关于做好当前及后四个月安全防范的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全市工信系统安全防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监管行业领域督导检查
对工信部门负有监管职责的行业领域,要按照市安委会督导检查要求,检查落实相关行业企业落实共性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个性检查抽查内容,扎实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并将自查自改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监管部门,县级工信部门要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隐患自查自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由检查人员跟踪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彻底治理。相关科室对监管行业、县级部门、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二、加快推进三年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
对我局牵头推进的工业园区及功能区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科室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推进市级责任部门、县级牵头部门、相关园区对照专项整治任务清单,逐项落实,结合全省“五个一”行动(组织一次任务起底活动,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约谈一批履职不到位人员),加快工作推进。
涉及工信系统配合的其他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单位、科室要对照职责分工,配合牵头部门推进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三、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推进本质安全提升
对工信部门负有行业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业领域,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与本行业领域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根据日常工作安排,对县级部门、企业落实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信息报送
为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成立市工信局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10月10日前,相关科室每日上午10时前将前一日领导履职、检查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安委办(运行科),月底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由局安委办汇总后报市安委办。
附件:1.全市安全检查督导情况统计表
2.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及后四个月安全防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安全检查督导的通知》(市安发〔2021〕17号)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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