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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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10-1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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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产发〔2021〕102号 关于印发《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工信产发〔2021〕102号

 


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9日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部门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1.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全市严格管控新增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禁新增铸造产能建设项目,对确有必要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紧密结合我市焦化产业产能压减任务完成后的分布现状,严格管控焦化产能,建设节能环保水平高的大型先进项目。

责任科室:投资与创新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2.整治结构性污染。继续推进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加快清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大力支持汾河谷地太谷区焦化产能向介休市、灵石县等地转移;已备案“上大关小”大型焦化项目的要加快手续办理、推进建设;原有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关停时间按照省政府明确的“上大关小”政策执行,尽快明确任务清单和淘汰时限,加快淘汰退出工作步伐。

责任科室:产业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3.优化产业结构。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提升、污染减少、能耗降低的原则,开展钢铁、水泥行业优化整合和绿色转型升级。

责任科室:投资与创新科

(二)持续提升工业企业治理水平

1.配合生态环境局全面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山西汇钰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平遥县峰岩矿棉有限公司复产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科室:投资与创新科

2.启动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焦化企业(不含备案“上大关小”计划关停的焦化企业)启动超低排放改造,对有组织和无组织治理及清洁运输等环节开展全过程、高标准、系统化整治,建设全厂污染物排放管、控、治一体化监控平台。其中: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率先于2021年完成改造;其余焦化企业制定改造计划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

责任科室: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3.配合生态环境局制定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相关县(区、市)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明确具体企业完成时限。

责任科室:投资与创新科

4.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自愿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围绕工业节能重点领域,鼓励企业申报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以及市级工业技改专项引导资金。

责任科室: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投资与创新科

5.实施工业企业环境治理、管理对标提升工程。分行业筛选并公布一批绿色示范企业,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认定,推荐山河醋业有限公司、山西正大有限公司、山西灵石亨泰荣和金属压铸件有限公司、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

责任科室: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三)持续调整运输结构

严格运输标准。提供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业企业名单。

责任科室:运行监测与交通科

二、重大专项

以消除重污染天气为核心,实施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实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严格落实秋冬季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修订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分类管控清单,强化差异化和精准管控;坚持提前预警、提前应对、区域联防、突击执法、驻点监督、协商减排、每日调度机制,努力减少重污染过程发生次数,缩短污染时长、减轻污染程度。

责任科室:产业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投资与创新科、运行监测与交通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做好晋中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工作,成立晋中市工信局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工作小组。

组  长:张建岗

副组长:陈玉斌、师令生、王英权

成  员:彭  鹏、陈  延、刘红梅、刘晓颖

(二)分解落实任务。方案要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县(区、市)及有关重点企业,充分调动各县(区、市)及重点企业的积极性,落实到具体企业及项目,同时明确年度目标、时间进度及推进措施,确保任务按期或提前完成。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责任科室要指导各县(区、市)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检查等方式,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对各县(区、市)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四)注重协调配合。各责任科室要按照《晋中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和配合,积极主动开展相关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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