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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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12-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市工信产发〔2021〕119号 关于印发《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工信产发〔2021〕119号

 

  

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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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局部门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措施

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

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

责任科室:投资与创新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2.落实钢铁行业错峰生产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量压减决策部署,严禁新增钢铁冶炼产能,严格环境准入,除搬迁、产能置换外,不得审批新增产能项目。切实抓好钢铁行业采暖季期间错峰生产工作,制定钢铁错峰生产方案,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对钢铁压产量和错峰生产措施逐一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要按具体高炉设备停产为基础,不得以减负荷生产方式代替,落实到具体企业、生产线、生产设施和时间段,与高炉配套的焦炉、烧结、球团、石灰窑等生产设备错峰生产比例不得低于高炉错峰生产比例。2021年10月底前,山西汇钰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完成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及评估监测工作。

责任科室:投资与创新科

         3.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

全力做好气源供应保障,夯实“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责任科室: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4.深入开展炉窑综合整治

实施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安泰股份有限公司2家焦化企业220万吨焦化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科室: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5.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

配合相关部门对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重点工矿企业进行摸底,积极帮助有运力需求的重点企业申报开通、新增铁路运力,提高铁路货运量。

责任科室:运行监测与交通科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晋中市工信局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组

组   长:张建岗

副组长:师令生   王英权   陈玉斌

成   员:  彭  鹏    陈  延  刘晓颖  刘红梅

(二)分解落实任务

各责任科室要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县(区、市)及有关重点企业,充分调动各县(区、市)及重点企业的积极性,落实到具体企业及项目,明确目标、时间进度及推进措施,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促指导

各责任科室要指导督促各县(区、市)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不定期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检查等方式,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注重协调配合

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及局工作小组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和配合,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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