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jxw-0001-010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市工信运发〔2021〕130号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运发〔2021〕130号
各县(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经济运行部、局有关科室、下属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市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的系列安排部署,现就做好全市工信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冬春时节历来是火灾等事故高发季节,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结合工信部门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相关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主动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形势平稳。
二、抓好火灾防控
各县(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科室要按照本级政府有关要求,持续关注职责范围内火灾易发、多发区域,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政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在“两节”、“两会”、冬奥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做好隐患排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重点场所和部位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
三、推进专项整治
各县(区、市)工信部门、有关科室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要求和工作安排,在本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的统一协调部署下,结合10月份省级督查提出问题的整改,各司其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狠抓落实,推动工信部门牵头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及其他专项中负责的相关工作开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络,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结合近期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每月23日前报送本单位、本行业工作推进情况。3月25日,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2639527
邮 箱:jw2638517@163.com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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