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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00131-2018-00244 发布机构: 经信委
生效日期: 2018-04-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2018年晋中市经信委电力 安全工作行动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经信电交发〔2018〕24号

为贯彻落实《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18〕1号)精神,按照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任务分工的通知》(市安发〔2018〕1号),晋中市经信委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特制定2018年电力安全工作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适应新的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安全思想认识,形成合力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按照市经信委3月1日安全会议要求,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强化电力安全生产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发挥聘任电力专家优势,以帮助、服务、指导、督查为出发点,督促各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要落实对电力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行动计划要求逐条逐项全面落实,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主要内容

(一)压实安全责任,按照“三必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科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按照市政发〔2017〕34号文件行业监管职责分工,各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要明确电力安全监管人员。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要求企业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减少企业“三违”现象,有效预防和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大处罚、曝光、约谈和联合惩戒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上报委安委办按照规定向具有执法、处罚权的有关部门移交进行处罚惩戒,将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警示名单”,并按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信用共享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山西”向全社会公布。对列入“警示名单”企业,在我委涉及的审核审批等事项中建议予以限制或禁止。

(三)建立“四个清单”(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联合惩戒清单),做到底数清晰,跟踪督办,动态管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电力行业确定1-2户试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试点企业创建工作。建立完善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充实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保障专家经费。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发挥指导、督促作用。对重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控制,并按照要求纳入晋中市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具体措施

(一)全年组织一次各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市经信委电力安全生产培训。组织一次各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之间、各电力企业之间交叉检查、相互学习的活动,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市电力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回头看”行动,理清全市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状况,6月底前做到对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督查基本覆盖。全年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大检查力度,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增强检查效果。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1.制定详细的现场检查标准和流程,在检查中把企业制度落实、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和行业规范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必查内容。持续推进闭环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监管人员每月电力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次,督促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两签字”制度,建立排查台账和整改台账。注重隐患和问题整改,突出存量隐患治理,对上年底前到期尚未整改到位的存量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市经信委每季度要对隐患整改率低的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和企业进行通报、约谈。

2.督查各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及电力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严格考核考试,并健全培训档案,并将企业培训情况作为监管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对外包工程及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电力企业要对承包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

3.督查电力企业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情况,督促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切实承担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落实安全责任。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国家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

4.推动电力行业企业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加快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建立安全风险公示栏和告知卡,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对表检查、对标治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验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情况、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并在企业内部醒目位置公示。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预警机制。督促电力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 2018年底前,各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至少组织1次电力专项演练,正常生产经营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所有企业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演练。针对部分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未修订,未备案,预案适用性不强等问题,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应急预案导则进行编制、修订、备案等工作;督促企业树立“预案不完善就是隐患,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演练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风险,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加大电力企业工作现场的检查力度,工作现场安全管理难度大,技术标准要求高,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督查企业开展“反三违”活动的情况,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和行为,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使之常态化。坚决杜绝电力企业发生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停产、半停产电力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向当地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报告,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对电力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达到验收标准后下达同意复工复产批复文件,电力企业方可复工复产。

7.督查各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履行当地政府和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县局要实行清单化监管,实现辖区内电力企业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各县(区、市)经信(商粮)局、综改区晋中开发区运行部应将全年安全监管任务量化细化,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有针对性进行监督检查计划、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坚持“谁检查、谁执法、谁复查”,做到闭环管理、过程留痕、责任可溯。及时对问题进行处理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罚,对重大隐患整改要进行跟踪督办。定期向市经信委报送对企业检查进展,年底交账。

8.加强与各级质检、安监、消防、住建等法定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法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电力企业涉及的特种设备、危化品、劳保缺失、工程外包、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等环节得到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电力企业运行安全平稳。

 

           

晋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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